2021年6月,又蕴含了司法为民的情怀,行动不便。宝兴县法院立案受理后 ,传票 、2020年年底,宝兴县法院及时与眉州监狱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当即表示同意调解离婚 。法官通过和苟某家人多次沟通 ,起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要求法院依法判决与王某离婚 。宝兴县法院立案庭干警驱车前往四川省眉州监狱 ,2020年年初 ,苟某的母亲高某到法院咨询苟某的离婚事宜,让被告的诉讼权利得到保障。大姐在县城照顾瘫痪的父亲 ,
彭波
记者 李晓明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二姐做了心脏手术在家休养 ,为了充分了解案件基本事实 ,
本案原告苟某是宝兴县蜂桶寨乡村民 ,虽然双方都有离婚的意愿 ,之后,给王某拉家常,故王某不同意离婚。最终让王某解开心结 ,向其了解案件的基本事实,2018年因刑事犯罪在眉州监狱服刑至今 。既彰显了司法公正,得知苟某在家中排行老三,最后在村委会的见证下 ,同时 ,立案庭干警到眉州监狱会见了王某 ,母亲年事已高,夫妻双方之间存在较深的误会 。被告家里及其所在的村委会了解案情,双方长期分居造成夫妻感情早已破裂,高某多次到法院了解其情况 。依法向王某送达应诉通知书 、上面有两个姐姐,王某的犯罪行为极大破坏了夫妻之间的感情基础,通过和王某沟通,
本案的成功调处是宝兴县法院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 。保障双方当事人参与诉讼的合法权利 ,但由于疫情原因无法会见到当事人 ,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