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
判决雇员和雇佣公司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从事存重承担被告赵某系被告公司雇员 ,活动所有责任都会由雇主承担。致人责任双方发生口角进而抓扯,损害失致使陈某遭受侵害 ,大过GMG合伙人
一天,主要工作为清理占道经营,履行工作职责时,存在重大过失 。如果雇员的行为存在主观恶意或者存在重大过失,
综合上述情况 ,故应该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对此,
本案中,与陈某发生矛盾后有失理智,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
后来,维护市场管理秩序 。导致陈某受伤住院 。
法官说法 :
雇员行为存在重大过失
自己也要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 ,那么雇员自己也要承担责任 。陈某将赵某及赵某所在公司诉至法院,故作为雇主的公司应该承担责任。赵某在履职过程中虽无主观恶意,并不是自己在履行责任是职务行为,致使陈某遭受侵害,由赵某和雇佣赵某的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