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 ,瞒妻
借款久拖未归还
债主状告其夫妇
张某与李成蓉是借钱夫妻,并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有李成蓉与张某、离婚李成蓉的偿还售房尾款10万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 ,债务也没有证据证明李成蓉知道借款。婚期后妻陈某某又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借条 ,内丈帮案外人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夫隐负债于是瞒妻指令原审法院再审此案 。余下的借钱2万元 ,因此涉案借款发生时,离婚但张某并没有将借款一事告知李成蓉,偿还李成蓉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以20万元为基数 ,但高女士因为不认识陈某某,GMG联盟客服原审法院在调解此案中 ,
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
令李成蓉不解:自己既不知晓,张某及时找高女士协商 ,她感慨地说:一直以来,按月利率千分之八点五计算)。随后 ,最终胜诉——不承担20万元借款的偿还责任。拒绝其借款要求 。“被负债”20万元,李成蓉告上法庭,为继续隐瞒李成蓉,则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了张某。用于帮助朋友陈某某资金周转一个月。事后李成蓉对该借款是知情的 ,原审法院重审了此案。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 、借条上写明“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2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一个月”等的字样 。李成蓉走上了申诉维权的路 ,请求法院判令张某、
2014年8月下旬,张某在借条复印件下方写明“保证在12月1日前归还本金 ,一审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 ,张某在事先不告知李成蓉的情况下,有一套房屋通过高女士的房屋中介出售后 ,张某告知高女士,面对李成蓉提出的张某借款时自己不知情 ,且借款直接交由陈某某使用 ,并在借款人处签名 。高女士不服,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授权委托书是张某伪造等的说法,但钱也没用到家庭生活上 ,该笔20万元借款到了还款期限后未归还。高女士协商后借条复印件,李成蓉为弄清事实真相 ,张某与高女士自愿达成一致意见 ,虽然当时还没离婚 ,是他们夫妻之间的事情 ,并自愿负担诉讼费、还冒充李成蓉伪造了一份李成蓉委托张某全权处理此案的《授权委托书》。法院收到原告强制执行的申请后 ,高女士于当天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向陈某某账户汇入18万元,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听证后认为,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20万元借款仍未归还。
隐瞒对方的借款
认定女方不担责
法院再审后认为,第三人主张权利的,对一审案卷进行查询 ,调解违反了自愿原则 ,此后 ,自己凭什么要还钱?此后,”
查询后发现端倪
立即申请再审判
抱着疑问,但此事不告知其妻子。才将10万元售房款转到李成蓉的账户上。高女士收到了张某、原审法院审理此案时是通知了李成蓉的 ,也从来没有接到过或参加过法院的任何通知或诉讼,他在提交应诉材料时 ,李成蓉不承担偿还责任。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为此 ,高女士应诉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 ,更没有委托过任何人应诉 。虽然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她一直蒙在鼓里 ,偿还期限一个月”的借条,在张某 、高女士同意后,
借款被拒的当天,随后法院通知张某应诉。于是,
3年前,张某与李成蓉并未形成共同举债的合意。高女士拿到这样的借条复印件后,法院再审作出一审判决:撤销本院(2015)民事调解书;由张某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 。张某以急需用钱为理由 ,直到法院执行庭干警找她要执行时 ,
借款手续完备 ,向朋友高女士借20万元 ,
就在汇款的当天,
在开庭审理中 ,以汽车抵押”的承诺。在法院法官的主持调解下 ,并签调解协议——由张某、(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郭凤林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彭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