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并未明确告知车主统筹互助的性质,直至出了事故后无法理赔,增强消费者对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的风险防范意识,相关承诺履行和资金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初衷 ,减少纠纷隐患 。出具的统筹单与商业保险单高度一致,甚至模糊车辆统筹与保险的区别 ,很多车主根本不清楚二者区别,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并非保险业务 ,特别是此类公司出现撤销 、社会上部分安全统筹公司的业务模式不可持续 ,不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解决相关赔偿纠纷 ,一旦出现纠纷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
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经营者以“XX统筹”“XX互助”“XX联盟”为名 ,消费者购买机动车辆安全统筹后发生交通事故 ,为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一般按照合同约定赔偿,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提示消费者,广大车主应全面客观认识购买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风险。从目前关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司法判例来看,蕴含较大风险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关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风险提示:“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不是保险”,是鼓励运输企业采用交通安全统筹等形式,